一、招標條件
1、本招標項目蘇州軌道交通1號線車站PIS大修項目( 2024-YY-DX-PIS) ,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 蘇州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招標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法,現(xiàn)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
2、 /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地點:蘇州市;招標類型:服務招標;
2、本項目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nèi)容如下:
標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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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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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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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YY-DX-P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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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暫計劃對1號線金楓路站、汾湖路站、玉山路站、塔園路站、濱河路站、西環(huán)路站、桐涇北路站、養(yǎng)育巷站、相門站、星海廣場站、文化博覽中心站、星湖街站、鐘南街站進行車站PIS大修,車站PIS大修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此13個站,具體實施車站根據(jù)實際需求在設計聯(lián)絡會上確定。對全線24個站增加電源時序控制器,每站2臺,共計48臺。另將木瀆站、獅子山站、廣濟南路站、樂橋站、臨頓路站、東方之門站、星塘街站站廳位置20組共計40臺LCD顯示屏及其支架(含后端的播放控制器、發(fā)送器、接收器等)移位安裝至其他站點站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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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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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招標人有權對上述日期進行調整,中標人須承諾服從招標人對工期的調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4、上述內(nèi)容僅供本次招標投標活動參考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財務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且無拒絕和否定意見。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nèi)(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須具有單筆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軌道交通中乘客信息系統(tǒng)(pis)設備的大修或改造或新建業(yè)績(以合同為準);或為軌道交通中乘客信息系統(tǒng)(pis)設備的生產(chǎn)廠家,并具有單筆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供貨業(yè)績(以合同為準)。
4、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出售時間: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出售地點:蘇州工業(yè)園區(qū)金雞湖大道1661號,蘇州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1622室。
3、出售方式:現(xiàn)場出售。
4、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售后不退。招標文件費請通過現(xiàn)場支付寶掃碼支付方式入我司賬戶,或以單位名義通過單位轉賬方式入我司賬戶,繳款賬戶信息如下:
交納賬戶:蘇州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賬 號:483278798510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蘇州金閶支行
注:匯款單上需注明投標人名稱、項目名稱(可簡寫)、金額。
5、投標人須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后方具備投標資格。
6、現(xiàn)場購買文件時需攜帶如下材料: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經(jīng)辦人須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經(jīng)辦人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如經(jīng)辦人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經(jīng)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3)提醒:本項目提疑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9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請有興趣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潛在投標人盡快購買招標文件。
(4)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滿3家(不含)時,將重新招標。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時間: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9:30
遞交截至時間:2024年10月10日上午9:30整
遞交地址:蘇州市干將西路668號,軌道大廈13樓1315室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確事項
1、特別提醒:供應商參與蘇州軌道交通項目均需在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的資源交易平臺供應商系統(tǒng)進行注冊,供應商僅需注冊一次。注冊方法:供應商進入“蘇州軌道交通”官網(wǎng)-“采購招標”-“供應商注冊”(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進行注冊。具體操作詳見“幫助中心”《蘇州軌道交通資源交易平臺操作手冊–供應商》。如供應商注冊中有何疑問,請咨詢:4009980000。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一家單位(以集團公司為限)最多允許一個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如同一集團公司通過資審有多個投標人且均無意向退出,則取消該集團公司所有投標人本項目投標資格;
注:集團公司的界定:如為央企,指央企二級公司;如為其他企業(yè),指一級公司。
4、投標申請人有以下情形的,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1)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
(2)企業(yè)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chǎn)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nèi)的;
(3)投標文件中的重要內(nèi)容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根據(jù)《蘇州市軌道交通履約信用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蘇軌集〔2023〕68號)規(guī)定被拒絕投標的。
5、本項目執(zhí)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投標人失信被執(zhí)行人情況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查詢結果(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為準。
6、本項目執(zhí)行《蘇州市軌道交通履約信用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蘇軌集〔2023〕68號)。
7、投標人近3年內(nèi)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近1年內(nèi)有行賄不良行為且被記錄(以行賄人或受賄人的法院判決書認定,按首次公告發(fā)布之日推算,時間以判決書落款時間為準;行賄不良行為所涉金額在單份法院判決書中達到《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金額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至首次公告發(fā)布之日未超過5年或有行賄不良行為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至首次公告發(fā)布之日未超過3年(以行賄人或受賄人的法院判決書認定,時間以判決書落款時間為準;行賄不良行為所涉金額在單份法院判決書認定中達到《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金額的即行受限)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或取消其中標資格。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wǎng)站(http://www.sz-mtr.com)、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jszbtb.com)、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以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wǎng)站(http://www.sz-mtr.com)信息為準。
九、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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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標人
招標人名稱:蘇州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工業(yè)園區(qū)金雞湖大道1661號
聯(lián)系人:羌偉
電 話:0512-66090071
郵 箱:qiangwei@sz-mtr.com
十一、項目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2-69899165
監(jiān)督郵箱:jhczyjyzx@sz-m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