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地鐵2號線2024年-2026年公安通信系統(tǒng)委外維保項目(招標編號:YY-FW-2023-030),招標人: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業(yè)主為:福州中電科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招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投標人對本招標項目進行密封投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福州地鐵2號線2024年-2026年公安通信系統(tǒng)委外維保項目。
2.2.招標范圍及內容:福州地鐵2號線全線22個車站、1個地鐵公安分局(與1號線共址)、1個蘇洋站派出所、1個南門兜站派出所、1個市局倉科機房,共計26處站點的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無線通信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源系統(tǒng)、有線電話系統(tǒng)、區(qū)域安防集成平臺及配套的光電纜(含區(qū)間)等公安通信系統(tǒng)的維護保養(yǎng)、故障處理與搶修配合、設備整改與優(yōu)化、值班與應急保障服務、信息安全維護等工作。
2.3.具體要求:詳見第5章“用戶需求書”
2.4.服務期限:26個月11天,暫定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進場時間以招標人進場通知書為準。
備注:投標人必須對項目中的全部服務進行投標,不得僅對項目中的部分服務進行投標,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合法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近五年內(自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發(fā)布招標公告當日)至少承攬過一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的國內(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除外)通信系統(tǒng)集成供貨或通信系統(tǒng)施工(安裝)或通信系統(tǒng)維保項目業(yè)績。
注:①通信系統(tǒng)是指:通信傳輸系統(tǒng)、無線通信系統(tǒng)、有線電話系統(tǒng)、通信電源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大屏幕顯示系統(tǒng)、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業(yè)績合同中應至少包括上述系統(tǒng)中的一種。②施工(安裝)業(yè)績以業(yè)主出具的竣工驗收證明中載明的竣工日期為準;通信系統(tǒng)集成供貨、維保業(yè)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③投標人應提供該項目業(yè)績的合同書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若業(yè)績合同無法體現(xiàn)上述要求的特征的,還需附上項目業(yè)主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予以佐證,合同及證明材料原件備查。④本項目不認可聯(lián)合體業(yè)績。
3.4.與招標人或項目業(yè)主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查封、破產等權利狀態(tài)受限狀態(tài)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7.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
4.1.本項目實行電子售標,凡愿意參加投標的合格投標人請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00(節(jié)假日照常發(fā)售),通過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2.0(網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冊”→“企業(yè)注冊”辦理企業(yè)免費注冊手續(xù)。企業(yè)注冊審核通過后,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界面,即可購買電子招標(采購)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載招標過程中發(fā)出的有關澄清、答疑和補充文件);通過“登錄”→“項目管理系統(tǒng)”下載電子招標(采購)文件(包括可以下載招標過程中發(fā)出的有關澄清、答疑和補充文件),具體操作流程請上本網站瀏覽“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V2.0投標企業(yè)操作手冊”,如有不明事項可與“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2.0”工作人員聯(lián)系(咨詢電話:0591-87532007、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電子交流4群:591827556)。
電子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其中招標文件300元,其他資料0元),招標資料售后不退。
4.2. 潛在投標人完成注冊并辦理購買招標文件手續(xù)時,可以通過網銀或電匯或銀行轉賬等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以網銀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的系統(tǒng)可自動到賬,系統(tǒng)即可自動開通招標文件下載功能;若采用電匯或銀行轉賬支付招標文件費,則潛在投標人將文件費匯入至指定賬戶【戶名:福建省招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賬號:118080100100104492;開戶行:興業(yè)銀行福州西門支行】還必須將繳款憑證掃描件上傳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每天17:30后財務人員會確認 款項到賬信息,系統(tǒng)方可開通招標文件下載功能),具體操作流程請登錄《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2.0》的“下載專區(qū)”下載“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V2.0投標企業(yè)操作手冊”或直接咨詢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工作人員(咨詢電話: 0591-83708660、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電子交流4群:591827556)。
4.3.未辦理注冊手續(xù)并購買、下載電子招標(采購)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能參加本項目的電子招投標活動。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企業(yè)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45000.00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2024 年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00秒,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福州市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9號福州規(guī)劃館三樓)本項目開標室,具體詳見電子信息屏公告。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7.2.投標人必須派代表持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場的,應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和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和復印件等資料遞交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張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只能遞交一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7.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服務費用
本項目最高限價(含稅)為:2298900元(其中維保服務費為1710700元,必要備品備件費用為588200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被否決。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官網(www.fzmtr.com)、福易采電子交易平臺V2.0(http://www.fycbid.cn:8000/)、福建省國資陽光采購平臺(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https://ygcg.fjcqjy.com/)、中國e車網(http://www.ecrrc.com)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達道路156號,郵編:350009
電話:0591-86305400,傳真: /
聯(lián)系人:徐女士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招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洪山園路68號招標大廈C座6層633室,郵編:350002
電話:0591-87513248 傳真: /
聯(lián)系人:施哲祺、袁紅菊、謝啟橧